實施ISO14000認證的一般程序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程序大致上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受理申請方的申請
申請認證的組織首先要綜合考慮各認證機構的權威性、信譽和費用等方面的因素,然后選擇合適的認證機構,并與其取得聯系,提出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申請。認證機構接到申請方的正式申請書之后,將對申請方的申請文件進行初步的審查,如果符合申請要求,與其簽訂管理體系審核/注冊合同,確定受理其申請。
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在整個認證過程中,對申請方的環境管理體系的審核是最關鍵的環節。認證機構正式受理申請方的申請之后,迅速組成一個審核小組,并任命一個審核組長,審核組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審核范圍專業項目種類的專業審核人員或技術專家,協助審核組進行審核工作。審核工作大致分為3步:
1.文件審核
對申請方提交的準備文件進行詳細的審查,這是實施現場審核基礎工作。申請方需要編寫好其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在審核過程中,若發現申請方的EM S手冊不符合要求,則由其采取有效糾正措施直至符合要求。認證機構對這些文件進行認真審核之后,如果認為合格,就準備進入現場審核階段。
2.現場審核
在完成對申請方的文件審查和預審基礎上,審核組長要制定一個審核計劃,告知申請方并征求申請方的意見,申請方接到審核計劃之后,如果對審核計劃的某些條款或安排有不同意見,立即通知審核組長或認證機構,并在現場審核前解決好這些問題。解決好這些問題之后,審核組正式實施現場審核,主要目的就是通過對申請方進行現場實地考察,驗證EM S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一系列文件的實際執行情況,從而來評價該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判別申請方建立的環境管理體系和ISO14001標準是否相符合。
在實施現場審核過程中,審核小組每天都進行內部討論,由審核組長主持,全體審核員參加,對本次審核的結構進行全面的評定,確定現場審核中發現的哪些不符合情況需寫成不符合項報告并判定其嚴重程度。
3.跟蹤審核
申請方按照審核計劃與認證機構商定時間糾正發現的不符合項,糾正措施完成之后遞交認證機構。認證機構收到材料后,組織原來的審核小組的成員對糾正措施的效果進行跟蹤審核。如果審核結果表明被審核方報來的材料詳細確實,則可以進入注冊階段的工作。
三、報批并頒發證書
根據注冊材料上報清單的要求,審核組長對上報材料進行整理并填寫注冊推薦表,該表最后上交認證機構進行復審,如果合格,認證機構將編制并發放證書,將該申請方列入獲證目錄,申請方可以通過各種媒介來宣傳,并可以在產品上加貼注冊標識。
四、監督檢查及復審、換證
在證書有效期限內,認證機構對獲證企業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該環境管理體系符合ISO14001標準要求,并能夠切實、有效地運行。證書有效期滿后,或者企業的認證范圍、模式、機構名稱等發生重大變化后,該認證機構受理企業的換證申請,以保證企業不斷改進和完善其環境管理體系。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認證程序
一、環境管理體系審核
在ISO14011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程序的標準中,規定了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定義。即"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是客觀地獲取審核證據并予以評價,以判斷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的一個系統化和文件化的驗證過程,包括將這一過程的結果呈報委托方。"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是判定一個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準則、進而決定是否給予該組織認證注冊的一個重要步驟。
所以環境管理體系審核首先應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審核證據必須真實可靠;其次審核工作要遵循嚴格的程序,審核內容應應覆蓋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十七個要素;最后審核中各個步驟的工作內容都需形成文件,以保持可追塑性。例如,文件審核要有審核報告、現場審核要有檢查清單、現場審核要做詳細的記錄等。
二、認證申請須知
1、申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組織必須承諾遵守中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2、組織已按ISO14001標準建立環境管理體系,實施運行至少3~6個月,自體系運行后組織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物無嚴重超標排放。
3、組織應按中心的要求填寫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申請書,并提供認證必須的文件:
3.1 同意遵守認證要求、提供審核所需信息的聲明;
3.2 組織的基本情況,如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律地位、組織的性質、規模、主要產品及工藝流程、組織環境管理體系主要責任人及其技術資源;
3.3 組織的地理位置圖、廠區平面圖、工藝流程圖、污染物分布圖、地下管網圖、“環評”批復、“三同時”驗收報告、監測報告、污染物排放執行標準。
3.4 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及所需的相關文件。
4、組織環境管理體系申請、認證程序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審核程序圖”、“環境管理體系監督評審、復評、范圍變更程序圖”;認證收費見“長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收費標準”。
5、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獲證組織在三年有效期內應接受認證機構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在獲證后半年進行一次,以后每年一次;三年有效期滿時,如愿意繼續保持證書,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申請復評。
6、申請組織的權利:
6.1 與審核中心協商確定審核計劃、審核組成員;
6.2 與審核組共同確認不符合報告并對審核報告提出意見;
6.3 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進行認證宣傳;
6.4 對中心認證活動、人員、認證結果提出申訴、投訴。
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程序和要求
根據ISO14011標準,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實施可分成四個階段:
啟動審核階段:在接受委托方的審核申請后,如認證機構確認受審核方符合實施審核的基本條件,即可安排人員去受審核方進行初訪,以了解受審核方的規模、性質、特點及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并共同確定審核范圍,進而雙方簽訂審核合同。啟動審核階段的主要工作是文件預審。包括對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以及必要的環境背景資料文件的審核。
審核準備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在認證機構內部完成的。其中包括制定審核計劃,組成審核組并對審核組成員的工作進行分工,編制現場審核用的工作文件等。這里面工作量最大的是編制現場檢查清單,審核人員要在仔細閱讀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手冊及程序文件的基礎上,列出現場審核中對各部門的檢查內容。
實施現場審核階段:根據ISO14011標準在這一階段的工作程序又可分為四部分。
(1)首次會議:審核組長要向受審核方的管理層人員介紹審核組成員,要共同確認審核范圍、審核準則和審核進度等。
(2)收集審核證據:審核組成員需到企業的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現場去,通過交談、現場觀察和查閱文件、記錄等方式收集審核證據以便判定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體系是否符合審核準則。現場審核原則上采用抽樣方式進行,但為了保證審核工作的質量,審核組在現場審核中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現場審核應覆蓋ISO14001標準中的17個要素,包括與最高管理者座談環境方針及管理評審的貫徹、實施情況,檢查目標、指標和環境管理方案的具體執行情況,各級機構與干部職責的履行情況以及其他各項主要程序文件的實施情況。
要對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作業點進行審核,(包括顯在的和潛在的重要環境因素作業點),在這些作業點要與負責人和操作工人交談,以了解他們是否具備了這些崗位所要求的知識與技能,這些作業點是否執行了環境管理體系文件中規定的要求。
要檢查各種重要的環境管理記錄。包括:各種主要污染物的監測記錄,法律法規的收集記錄,環境管理體系內審記錄,管理評審記錄,培訓記錄等。通過這些記錄判定體系的運行狀況和效果。
現場觀察:審核員要對生產現場、動力設施現場、環保設施現場、危險品及化學品庫房等進行現場檢查,以判斷是否有重要的環境因素被遺漏,體系文件的實施情況,以及員工的環境意識等,做到全面了解環境管理體系在本組織的運行狀況。
(3)審核方與受審核方共同評議:分析審核發現是審核組內部對審核中所發現的問題進行分析評審,以找出受審核方在體系上存在的問題。為了更加慎重起見,對于這些審核發現都要與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人員共同評議一次,以確認所有審核發現的事實依據。
(4)末次會議:審核組長向受審核方宣布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項以及現場審核結論。
編制審核報告階段:審核組在完成現場審核后,要編寫審核報告。審核報告中應包括受審核方的基本情況,環境管理體系文件評審情況,現場審核情況及審核結論等。如果審核組認為受審核方的環境管理體系符合審核準則,則推薦注冊。經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審議后即可批準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