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公布《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修改了凈含量標示的部分要求,修改后的凈含量標示要求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GB 7718征求意見稿”)有哪些異同,預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又該如何標示呢?
食品伙伴網對此進行了分析,供大家參考。
一、適用范圍
《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以及對定量包裝商品實施計量監督管理。定量包裝商品是指以銷售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體積、長度、面積、計數標注等標識內容的除藥品、危險化學品之外的預包裝商品。
GB 7718-2011適用于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和非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圍內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標識的食品。另外,GB 7718征求意見稿中,預包裝食品還包括預先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以計量稱重方式銷售的食品。
綜上,《辦法》適用的定量包裝商品包括GB 7718-2011所指的預包裝食品,但不完全包括GB 7718征求意見稿所指的預包裝食品,不包括未定量的以計量稱重方式銷售的食品。
二、凈含量標示的異同
1、凈含量組成部分
根據《辦法》的規定,以質量或體積標注的凈含量,其組成部分的要求與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見稿一致,都是由“凈含量”、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三個部分組成;以長度標注的凈含量,《辦法》規定可只標注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但GB 7718征求意見稿未規定可免于標注“凈含量”三個中文字,詳見表1。
表1 凈含量組成部分
2、凈含量的法定計量單位
①法定計量單位的標示形式
根據《辦法》附件1,容積(液體)和體積(固體)均可使用體積(容積)單位標示,但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見稿均規定固態食品只可用質量單位標示;《辦法》規定長度標注包括所有的線性測量,如寬度、高度、厚度和直徑,而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動物或植物來源的各種腸衣用長度單位標示,但未涉及厚度、直徑等,詳見表2。
表2 各類商品的法定計量單位標示形式
②法定計量單位的標示方式
《辦法》規定的質量單位包括毫克(mg)、克(g)、千克(kg),體積(容積)單位包括毫升(mL)(ml)、厘升(cL)(cl)、升(L)(l),長度單位包括微米(μm)、毫米(mm)、厘米(cm)、米(m);而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的質量單位包括克(g)、千克(kg),不包括毫克(mg),體積單位包括毫升(mL)(ml)、升(L)(l),不包括厘升(cL)(cl);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的長度單位包括厘米(cm)、米(m),不包括微米(μm)、毫米(mm)。
凈含量范圍方面,《辦法》將GB 7718中“Qn<1000克”的凈含量細分為“Qn<1克”和“1克≤Qn<1000克”,將GB 7718征求意見稿中“Qn<100厘米”的凈含量細分為“Qn<1毫米”和“1毫米≤Qn<100厘米”。
凈含量法定計量單位的標示方式詳見表3。
表3 凈含量法定計量單位的標示方式
3、凈含量的字符最小高度
以質量單位和體積單位標注時,《辦法》、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的凈含量字符最小高度的要求一致。
以長度單位標注時,《辦法》規定字符最小高度為2mm,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凈含量Q≤100cm時字符最小高度為2mm,凈含量Q>1m時字符最小高度為6mm。
4、同一包裝內含多件定量包裝商品時的凈含量標注
《辦法》規定,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當標注單件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和總件數,或者標注總凈含量;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見稿規定,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時,應在標示凈含量的同時標示規格,結合附錄中的標示形式,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在標示件數的同時標示出總凈含量和(或)單件凈含量。
《辦法》規定,同一包裝內含有多件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應當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單件凈含量和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件數,或者分別標注各種不同種定量包裝商品的總凈含量。根據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見稿及其附錄的規定,同一預包裝內含有多件不同種類的預包裝食品時,應在標注各種不同種類預包裝食品的件數的同時標示其總凈含量和(或)單件凈含量。
綜上,《辦法》規定同一包裝內含多件定量包裝商品時,凈含量可以僅標示各種商品的總凈含量;而根據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見稿的規定,不允許僅標示各種預包裝食品總凈含量,預包裝食品的件數是必須標示的,另外還需標示其總凈含量和(或)單件凈含量。
三、預包裝食品凈含量的標示要求
根據《辦法》第十條“強制性國家標準中對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標注、允許短缺量以及法定計量單位的選擇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按照本辦法執行。”,GB 7718-2011對預包裝食品凈含量的標注、法定計量單位已有明確規定,因此,預包裝的凈含量標注、法定計量單位應從其規定。
溫馨提示
GB 7718-2011未規定凈含量的允許短缺量,預包裝食品的凈含量允許短缺量應符合《辦法》及《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JJF 1070-2005)的規定。